在学校主要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审计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审计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内部审计等规章制度,对学校各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业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
审计处拥有一支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理想信念坚定,业务能力突出,作风严谨务实的审计工作队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和学校统一部署,秉承“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高效服务”的宗旨,在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评价职能的同时,充分发挥服务功能,为防止学校经济风险服务,为提高学校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