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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等四所市属高校公开招聘人员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5日   浏览次数:250

沈阳大学等四所市属高校公开招聘人员的笔试和面试工作已经完成。依据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规定,确定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附后)。现就本次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20185187时;

体检地点: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按时到门诊楼一楼集合;

医院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89号。

二、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1张近期免冠2寸照片。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签字笔、体检费(男约550元,女约650元,费用自理)等。依据检查结果,体检医师可能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由此产生的额外体检费用,请考生准备充足。

3.参加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体检表格应如实填写;不得隐瞒病史,冒名顶替;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医院体检区域;体检过程中应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体前核对查体表内容是否属实,各种化验单和检查项目是否齐全,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查体资料。

5.查体前一天避免劳累,忌酒、限高脂、高蛋白、高糖、高盐饮食。查体当日早晨空腹(禁食、禁水)。尿检标本留置应达到尿管高度2/3处,并妥善放置于卫生间尿架上。

6.女士月经期不宜做妇科检查和尿检,做妇科检查前需排小便,请提前告知前台工作人员并于导诊单上明确标注,待经期完毕后补检。

7.不得放弃某个体检项目,查体完毕须检查所查的项目是否齐全,并把自己的查体表送至前台。

8.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前台工作人员,并于导诊单上明确标注,避免行DR、妇科内诊等检查。

9.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有关部门须在参加体检人员提出申请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复检可另选医院进行。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体检最终结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本次招聘考察对象。

10.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无故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沈阳大学等四所市属高校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名单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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