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学院是由始建于1949年的沈阳市立高级护产学校,于1987年5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在原沈阳医学专科学校的基础上成立的一所市属本科医学院校。
沈阳医学专科学校的前身沈阳市立高级护产学校是1949年6月,沈阳市人民政府为解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保健,按照当时需要的缓急,首先培养护理和助产专业人员而成立的。至1950年末,护产士专业在校生462名,接受东北军区委托,从参加抗美援朝的学生中招收235人,为军队培养军医。
1951年1月,学校更名为沈阳市卫生技术学校,1951年3月又改称为沈阳市医士学校,教职工60人。学校的主要专业是护士、化验、妇幼卫生、公共卫生和医疗专业。除了为沈阳市培养卫生技术人才外,主要是为军队培养了344名军医。这一时期师生除完成教学任务外,还积极参加了反对美帝国主义细菌战等卫生防疫工作。
1952年10月,学校更名为沈阳市卫生学校。教职工130名。开设医士、公共卫生、护士、化验和司药5个专业。1954年开始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全国统一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学校教学开始走向正规化轨道,进入发展时期。
1955年1月1日,辽宁省政府决定将学校改为辽宁省沈阳卫生学校,由辽宁省卫生厅领导;省卫生厅将本溪钢铁公司医士学校和本溪市卫生学校并入辽宁省沈阳卫生学校。重点培养卫生医士、医疗医士和护士。这一时期学校成为辽宁省重点中等卫生学校。1956年在校生1260名,教职工265人。
1958年3月,学校隶属关系由辽宁省下放给沈阳市。同年4月市卫生局将校名改为沈阳市卫生学校。
1958年8月,经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学校升格为沈阳医学专科学校。1960年9月沈阳市中医学校并入,成立了基础部、医疗系、卫生系和中医系。1961年沈阳市医院(现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改为学校附属医院,并成立12个临床教研组。
1963年8月,沈阳市卫生局将医专改为中等卫生学校。从1963年9月到1978年,学校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及恢复建设时期。1977年,学校在间隔十年后,正式恢复了三年制中专教育三个专业的招生。
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在沈阳市卫生学校基础上改建为沈阳医学专科学校。
1987年5月,国家教委批准在原医学专科学校的基础上成立沈阳医学院。
沈阳医学院成立后,抓住了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历史机遇,使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学水平不断提高。2007年获得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优秀。这标志着学院整体办学实力、办学水平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学院的改革和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今天的沈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沈医人将秉承“博学洁行 厚德济世”的院训,为学院有更大的发展而不断努力。
附件:沈阳医学院历史沿革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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