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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医学院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5日   浏览次数: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沈阳医学院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项目业主为沈阳医学院,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   项目名称:沈阳医学院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项目

二、   项目预算:40,000元。

三、   项目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全院的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工作,其中包括教学区、生活区的室内灭虫灭鼠,越冬蚊蝇消杀,及全校园区户外(水泥材质)灭鼠毒饵站、室内毒饵站的设备投放和安装,并提供科学合理布局的站点平面位置图。

2.技术要求

区域

明细功能区

消杀方式

安全出口

 

(全年易有鼠类侵入,蚊虫孳生。)

滞留喷洒、鼠盒、鼠药

机房、强弱电间

超低容量、粘鼠板、安备

校园内各楼

公共区域

墙面

滞留喷洒、胶饵、超低容量

地面

滞留喷洒、超低容量

柱面

滞留喷洒、超低容量

直升电梯

滞留喷洒、空间喷洒

教室楼道

滞留喷洒、胶耳、超低容量

多功能厅

滞留喷洒、胶耳、超低容量

会议室

滞留喷洒、胶耳、超低容量

洗手间

(夏秋季节飞虫主要孳生地,全年易孳生蟑螂。)

滞留喷洒、胶饵、超低容量

外围

(全年易孳生鼠、蟑螂、蚊虫等)

消防通道

滞留喷洒、胶饵、超低容量

污水井

烟雾弹、水体投放

化粪池井

烟雾弹

垃圾中转站

滞留喷洒、空间滞留、

鼠板、鼠饵

 

3. 质量要求:配合采购方做好四害的检测工作。消杀服务所需药品须由国家行业允许使用、具备产品标签,农药登记证,MSDS(产品安全数据)“三证”齐全的药品。消杀效果达到国家病媒生物防治标准及国家爱卫会的要求。

四、   项目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共完成校园灭鼠服务5次;春、秋2次灭越冬蚊蝇服务,校园各楼宇内四害消杀四次(寒暑假、五一、十一,共四次)。

五、   投标资格要求:

1.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消杀用品消杀器械销售,消杀服务、清洗服务。

2.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六、   投标人须知:

1.请有意投标的单位务必到现场考察,并填写《现场考察签证单》(此单为投标文件中必备材料)后再行投标,现场踏勘联系人:刘鑫,联系电话:62215770

踏勘时间:2018428日上午900分,逾期视为放弃。

踏勘集合地点:沈阳医学院后勤楼下。

2. 投标人需出示和提供的证件:

2.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2 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2.3 企业法人身份证。

2.4 企业法人不能前来投标的,投标人需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2.5服务承诺

3.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2018428日下午1300分,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密封加盖公章送后勤管理处办公室。

联系人:刘鑫                      电话:62215770

4. 开标时间:2018428日 下午1330分。

5. 开标地点:沈阳医学院后勤管理处二楼会议室

6. 中标方式:在投标会上实行二次报价,以第二次最低报价为中标依据。

四、付款方式

合同期满,完成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沈阳医学院   

20184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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