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于洪区环保局批准实施,建设项目已竣工,招标人为沈阳医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沈阳医学院实验动物研究中心改造项目
2.2建设单位:沈阳医学院
2.3项目地点: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146号沈阳医学院院内
2.4资金来源:项目投资879.62万元,全部由沈阳医学院自筹解决
2.5建设内容及规模:升级原实验动物研究中心660平方米为SPF级动物饲养室和实验室,改造原锅炉房1338平方米为动物饲养室和动物实验室,基础设施配套改造。
2.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并完成相关备案工作之日止。
2.7招标范围:
根据《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现行有关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技术规范等要求,结合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开展本项目环保验收调查工作,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通过专家组及相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审查,并最终获得相关环境影响保护管理部门的备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现场调研、收集基础资料等;
(2)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3)组织进行项目验收报告评审及现场验收检查等工作;
(4)办理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报审、公示等工作;
(5)获得相关环境影响保护管理部门的备案。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
3.2投标人应具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丰富经验;
3.3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不能前来投标的,投标人需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沈阳医学院后勤楼228室),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9日中午12: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3月9日中午13:30
开标地点:沈阳医学院后勤二楼会议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医学院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146号沈阳医学院院内
联系人:谢敬东
联系电话:62214959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