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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医学院实验动物研究中心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及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06日   浏览次数: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于洪区环保局批准实施,建设项目已竣工,招标人为沈阳医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沈阳医学院实验动物研究中心改造项目

2.2建设单位:沈阳医学院

2.3项目地点: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146号沈阳医学院院内

2.4资金来源:项目投资879.62万元,全部由沈阳医学院自筹解决

2.5建设内容及规模:升级原实验动物研究中心660平方米为SPF级动物饲养室和实验室,改造原锅炉房1338平方米为动物饲养室和动物实验室,基础设施配套改造。

2.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并完成相关备案工作之日止。

2.7招标范围:

根据《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现行有关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技术规范等要求,结合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开展本项目环保验收调查工作,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通过专家组及相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审查,并最终获得相关环境影响保护管理部门的备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现场调研、收集基础资料等;

2)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3)组织进行项目验收报告评审及现场验收检查等工作;

4)办理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报审、公示等工作;

5)获得相关环境影响保护管理部门的备案。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

3.2投标人应具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丰富经验;

3.3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不能前来投标的,投标人需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沈阳医学院后勤楼228室),递交截止时间:201839日中午12: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39日中午1330

开标地点:沈阳医学院后勤二楼会议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医学院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146号沈阳医学院院内

联系人:谢敬东

联系电话:62214959

20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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