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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医学院学生宿舍直饮水项目经营权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29日   浏览次数:95

为给在校学生提供优质的生活配套,确保饮用水健康及安全。根据上级单位关于招投标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沈阳医学院采购管理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沈阳医学院拟对学生宿舍直饮水项目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资质高、信誉好、业绩优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一)招标人:沈阳医学院

(二)项目名称:沈阳医学院学生宿舍直饮水项目经营权

(三)项目概述:

沈阳医学院现有学生宿舍10栋,其中10号楼为留学生宿舍,现拟在除留学生宿舍外的其他9栋宿舍楼内安装直饮水系统。根据学生宿舍现实情况,综合考虑学生需求、用电负荷、饮用水安全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市场考察情况确定建设方案如下:

1.每栋公寓楼内安装中央净水设备处理系统或中央净水主机,5级过滤,RO膜过滤,额定电压380V,额定功率≤9KW,内胆为食品级316不锈钢,24小时连续供水。

2.宿舍楼内每层安装一台柜式电开水器,额定电压380V,额定功率≤6KW,出水配置要求有开水及直饮水龙头,开水加热至100度,出水温度恒定在96度以上;微电脑控制,整机工作全自动,有防漏电、防干烧设计,带LED温度显示;整机采用全封闭式设计,整机设计防投毒;外观时尚大方,加热体及内胆为316食品级不锈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要求

1.投标人负责提供项目全部投资;

2.投标人免费提供全套直饮水系统设计、设备、管道管线及施工安装;

3.投标人实行自主经营,自行管理,自负盈亏。24小时为学生提供开水、常温直饮水。免费提供设备维修、保养、耗材更换,并定期对水质进行跟踪检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4.由招标人代收的水、电等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5.投标人施工方案必须报招标人备案并同意后方可施工。运营期间如需设备更换、施工等亦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6.合同期满,所有设备无偿赠送给招标方,后期设备的维护保养、耗材和零部件的更换事宜,双方协商。

二、合作期限

3年,服务期间未出现安全事故,校方考核满意度,经双方协商可续约3年。

三、投标人资格、资质文件和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局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为净水设备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企业法人不能前来投标的,投标人需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5.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

6.投标人还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6.1 拟采用的中央净水设备系统或中央净水主机技术参数,内胆等涉水材料材质证明(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6.2 拟采用的开水器技术参数,内胆等涉水材料材质证明(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6.3 专业机构出具的拟投入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报告;

6.4 专业机构出具的拟投入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四、投标及开标

(一)项目踏勘

踏勘现场时间:20181319:00 (北京时间)。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沈阳医学院生活区.

踏勘现场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产品生产企业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22930分 ,地点:沈阳医学院后勤管理处会议室。请投标人准时派员出席,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表人必须参加,否则该投标单位所投标将视为废标。

(三)投标联系人

联系人:宋铁华       联系电话:62214815

(四)证件备查

投标人的各类资质,开标时必须携带证书或合同原件以备查。

 附件:沈阳医学院学生宿舍直饮水项目经营权招标文件

 

沈阳医学院

201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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