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以创伤外科为特色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是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省全科医学临床培训与基层实践基地,沈阳市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中心,沈阳市慢阻肺管理和预防临床研究中心。沈阳市医疗、护理、超声、检验专业质控中心均设立在我院。是国家级胸痛中心、高级卒中中心,沈阳市创伤、胸痛、卒中、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为加快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沈阳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
二、招聘对象
临床医疗、医技、中心实验室各专业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四、相关待遇
(1)在职称聘任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条件享受晋升和岗位聘任。对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录用后可直接聘用中级职称岗位。
(2)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三年内毕业(或出站)的全日制博士、博士后(<35周岁),由本人申报,经沈阳市人才办和沈阳市人社局批准后,被纳入沈阳市“引博”工程人选,可享受由沈阳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提供每月2000元的人才资助,连续资助3年,累计资助7.2万元。
(4)享受生活补贴(含租房补贴)最长3年,每年3万元。在沈首次购买商品房的,给予购房补贴7万元。
(5)可采取考核方式录用为事业编制。
(6)对于承担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医院可提供配套的资金资助。
(7)医院每月给予博士津贴。
(8)优先选派到国内、国外医疗机构进修学习。
五、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电话:024-85715558 联系人:高老师
024-85715559 联系人:杜老师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