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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沈阳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现场资格审查有关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30日   浏览次数:1977


按照《2023年沈阳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现场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沈阳医学院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各岗位资格审查人选,具体名单详见2023年沈阳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件1)。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时间

42日(9:0011:3013:0016: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沈阳医学院图书馆6楼学术报告厅,应聘人员由位于黄河北大街学院东门入校。

四、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应聘本人需持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本人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国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按期毕业证明”(附件2)。已毕业但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需前往户口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开具社保未缴纳证明。

5.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机构出具,《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需由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7.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考生现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或公务员系统的,需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五、其他事宜

1.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查,自觉排队,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并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畅通。

2.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由用人单位在岗位内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并通知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请考生注意接听电话。

3.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由学校按有关要求留存。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应聘及入职资格。

咨询电话:024-62215705

附件:

1.2023年沈阳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

审查人员名单》

2.按期毕业证明

3.《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沈阳医学院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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