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
学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的通知》予以转发,请全校各有关单位、广大师生认真学习,在科研活动中恪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营造创新向上、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
附件: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的通知(国科发监〔2022〕221号)
科技处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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